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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1月20日電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未婚媽媽為初生女兒購入保額共達450萬元(港幣 下同)的人壽保險,兩個月後女兒猝死,母親即日通知保險公司,但其後因在保單中沒如實申報而被控欺詐,她早前被裁定罪成,19日被判囚2年,法官斥責被告“何其無知、幼稚、橫蠻無理、是非曲直不分”。
  法官斥被告無知幼稚橫蠻
  法官指斥被告“對誠實一詞,要重新學習”,他亦不明白為何被告文彩鏵(32歲)要為女兒購入保額達450萬元的人壽保險,保費更占去她三成收入。法官對被告的行為感到費解,但他不會做出對她不利的推論。法官又警剔公眾,處理保險事項不可掉以輕心,否則會衝擊保險業界,公眾最終亦要承受惡果。
  被告文彩鏵於2007年12月誕下女兒文袁怡,她被指在2008年1月至2010年4月期間,向宏利替女兒投保時,隱瞞她已為女兒向匯豐投保,之後就女兒的死亡賠償申請,向匯豐提供假數據。  (原標題:香港一未婚媽媽騙壽保被判2年 法官斥其橫蠻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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