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四類社會組織試點直接登記
  王羚
  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等四類社會組織,今後可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不再經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和管理。
  民政部部長李立國昨日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四類社會組織的直接登記工作在全國層面和地方各級層面都在逐步試點和鋪開。
  全國試行直接申請登記
  根據《2012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社會組織49.9萬個,比上年增長8.1%。社會組織增加值為525.6億元,比上年減少20.4%,占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僅為0.23%。
  長期以來,社會組織的發展受到審批制度的制約。根據規定,要成立社會組織,必須先找到所在行業領域的行政職能部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得到業務主管單位審批,才能到民政部門去登記註冊。這就是俗稱的“雙頭管理”。許多草根社會組織,因為找不到業務主管或難以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審批而無法獲得正式身份。
  一個極端的例子是,民間艾滋病預防組織“你好,志願者”從2005年成立,七年間歷經多次改名、變身掛靠機構,近10次的申請努力,都未獲得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身份。
  為改變現狀,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明確提出,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
  李立國稱,除了上述四類社會組織外,民政部也將在其他類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上取消不必要的審批,下放權限。包括取消社會團體籌備成立的審批,取消社會團體和基金會設立分支機構的審批,同時要將異地商會和基金會登記成立的審批權從省級民政部門下延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
  官辦行業協會商會加快脫鉤
  在目前的行業協會商會中,有不少是官辦性質。這些官辦行業協會商會被形象地描述為“五子登科”:戴著市場的帽子,舞著政府的鞭子,坐著行業的轎子,拿著企業的票子,供著官員兼職的位子。這不僅擾亂了市場的公平競爭,也給貪腐提供了可乘之機。
  為此,《決定》特別要求,要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昨日,李立國給出了一個明確的時間表,爭取在明年1月份之前,在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中選擇100個左右的單位進行試點。在試點基礎上,從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到地方各個層次的行業協會商會,都要抓緊做好有序脫鉤工作,爭取到2015年底前實現真正脫鉤。
  李立國表示,這項工作由發改委、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緊鑼密鼓地研究方案,已廣泛征求了相關部門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除此之外,已經成立的四類社會組織也需要與原有業務主管單位脫鉤。李立國表示,這種脫鉤要有一個過渡期,民政部正在修訂《社會團體管理條例》,下一步還要修訂《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條例》,將按照修訂的條例依法有序完成原有社會組織的過渡工作。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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