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羅鳳輝記者楊露怡)明明花了300元辦理洗車卡,誰知接受清洗服務時卻被告知,車上的油污需要加錢才能清洗。昨日,記者從貴陽市經開區平橋執法大隊獲悉,認為洗車中心未履行告知義務的消費者耿先生將對方投訴到工商部門,要求洗車中心不得額外收費製冰機租賃,工商部門經調查後表示,支持耿先生的訴求。
  據瞭解,前段時間,耿先生在貴陽經開區黃河南路某汽車美容中心辦了一張“300元洗16次”的洗車卡,3月12日,他來清洗汽車,不料20分鐘之後,洗車工卻告訴他,稱其車身玻璃上有兩處油污洗不乾凈,如果要處理的話,需要另收費用,耿先生覺得洗車中心的說法毫無道理,找到負責人蔣某講理,得到的回答卻是,因為他辦理的洗車卡只能用作普通洗車消費服務,而要處理車身玻璃上的兩處油污,需要用專用的清潔劑處理,每洗一處要花10元,所以就得再付20元或者再刷一次洗ssd固態硬碟車卡。
  耿先生認為,在他辦卡之初洗車中心根本沒有向他提示該卡只能用作普通洗車消費,對消費者來說,只要刷卡消費一次,汽車美容中心就應該把車輛清洗乾凈,由於雙方各持己見,爭執不下,耿先生只得撥打貴陽經開區工商分局平信用卡代償橋執法大隊的投訴電話,請求工商部門幫助解決。
  接到投訴後,執法人員經過調查,認為耿先生反映屬實,經營者蔣某在辦卡之初確實沒作任何提示,屬於未履行告知義務,其行為違反了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貴州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協調耿先生只刷卡消費一次,汽車美容中心還必須用專用的清潔劑免費將兩處油污清洗usb乾凈。  (原標題:洗車有油污要額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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