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呼和浩特天氣比往年暖,原定於10日結束的菊花展,主辦方推遲結束日期,曾在媒體發佈“菊花展延續望市民賞花勿搬花”的通知,然而從11日早間開始,陸續有市民開始搬花,開始廣場管理人員進行制止,可是搬花人數越來越多,最終無奈放棄。據主辦方介紹,菊花有數萬盆,總投資約150萬。(10月12日新華網)
  園林部門為市民提供金秋賞菊的機會,當視作一種優質的公共服務,市民有賞菊的權利,也有呵護他人賞菊權利的義務,菊花展還未結束就將菊花占為己有,顯然不是有素質的表現。
  此前,各地曾發生過群眾哄搶側翻車輛蘋果、雞蛋的行為,與之類似,市民哄搶菊花,所遵循的邏輯是一樣的,即法不責眾。個人一旦成為群體中的一員,其違規逾距的風險就完全降低了。正如《烏合之眾》作者勒龐所言,“群體是個無名氏,因此個人不必承擔責任。這樣一來,總是約束著個人的責任感便消失了。”正是在這種心理機制下,市民的哄搶行為才能堂而皇之地上演。
  從新聞圖片來看,被哄搶後的菊花展,滿地殘傷,一片狼藉。無論如何,這種哄搶行為都是不可取的。但如果僅僅將市民哄搶菊花展歸咎於市民的素質問題,以“素質論”分析哄搶菊花展的行為,又未免失之討巧與簡單。市民哄搶菊花展,有素質問題,但又不僅僅限於素質問題。
  據園林部門透露,此次菊花展並不是不可以搬花,而是希望市民在花展結束後再搬。原定的花展截止日為10日,但“由於天氣原因,展出的菊花目前還開得不錯,可以繼續供市民觀賞,所以暫時還不准備撤離菊花展”。雖然說,主辦方也曾在當地報紙發佈菊花展延續的消息,但問題是,並不是所有市民都會去看報紙,菊花展延長的消息,也就做不到被市民周知。市民在11日搬走菊花,就是因為他們以為菊花展結束了。而菊花展結束後市民搬走菊花也是被允許的。
  從這個角度上說,市民哄搶菊花,素質之外,還有主辦方組織管理的問題。一方面,現代氣象技術的發展,已足以為一些活動的舉辦提供準確的天氣預報支持,主辦方因天氣原因改變花展結束日期,說明在天氣預測上沒有做好功課;另一方面,主辦方在花展延長的信息告知渠道上選擇紙媒,也降低了信息告知的效率,這也就導致了多數市民並不知道花展時間延長,在“花展結束後可以搬走菊花”的前提下,按照之前的日期行動,不足為怪。
  所以,將“花展還未結束就遭市民哄搶”訴諸於市民素質低下、“劣根性”云云,是不公允的。僅僅抓住市民偏差行為卻忽略主辦方的組織缺陷,只能得到一種單一討巧的解釋。由此,也只能引發低質量的道德跟風與情緒化的公共討論,於此類事件的解決與預防,無所增益。
  廣而言之,很多時候,民眾道德缺失的背後其實糾纏著公共部門管理效率低下與公共責任闕如的問題。公德往往需要合宜的技術細節來引導與維持。細緻的技術設計與利益考量,是保持公德心的基礎條件。比如在圖書館、博物院的禁食問題上,若沒有具體合理的技術方案,再怎麼喊破嗓子也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但如果在圖書館、博物院的特定區域設置進食、休息區,就會是一個人性化的方案。如此一來,看似一個難解的道德問題,通過人性化的技術方案,便迎刃而解了。
  討論市民搬花,一定要將公共部門的行動納入考量範圍,僅抓住籠統曖昧的市民素質不放,終究片面了點,也只會造成我們在看待此類問題上進退失據。
  文/唐亞華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市民搬花,不只是簡單的素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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